学术报告与讲座填写说明
取得“学术报告与讲座”的学分可有两种形式:一、学生以作者身份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在会议上做学术报告或展示学术成果(墙报形式),提供相关参会证明以及经导师签字盖章的会议总结,经教学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取得“学术报告与讲座”的学分。如发现伪造将取消成绩。
二、(1)学术讲座部分在由学生所在学科或指导教师团队组织的学术研讨会上,做专题学术报告二次及以上,提供由研讨会组织者签字盖章的报告,视为完成“学术讲座”;如发现伪造将取消成绩。
(2)参加至少6次以上的各类学术报告,使用并提交学院专用表格(见附件)经报告组织者签字(组织者不能签字可由导师签字盖章),视为完成“学术报告”。
前述两部分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第四学期末上交,可取得“学术报告与讲座”的学分。如发现伪造将取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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