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关于开展东北大学2017年五四奖章、五四奖状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4浏览次数:758

各位老师和同学
大家好!

现将校团委《关于开展东北大学2017年五四奖章、五四奖状评选的通知》转发给大家。

2016年,全校师生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先进青年集体和个人,为我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双一流”建设,向着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迈进做出了重要贡献。值此建团95周年、“五四”运动98周年之际,为激励我校广大青年教职员工和学生在学校“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征程中,坚定信念、敬业奉献、立志成才、再建新功,经学校党委批准,校团委将继续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五四奖章、五四奖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推荐,重点遴选的方式,依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表彰个人和集体,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深入的宣传,使在学校改革发展工作中和在学习成才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杰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建功立业。
二、评选类别、范围和数额
(一)东北大学五四奖章
东北大学五四奖章共四个类别,分别为东北大学十佳本科生、东北大学十佳研究生、东北大学青年岗位能手、东北大学优秀团学干部,以上优秀个人授予东北大学五四奖章荣誉称号。各类别评选范围和数额如下:
1.东北大学十佳本科生10名:在籍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2.东北大学十佳研究生10名:在籍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东北大学青年岗位能手10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
4.东北大学优秀团学干部10名:东北大学专、兼职团干部或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副主席以上学生干部、优秀社团负责人。
 
(二)东北大学五四奖状
东北大学五四奖状共四个类别,分别为东北大学先进团学组织、东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东北大学先进学生社团、东北大学青年文明号,以上先进集体授予东北大学五四奖状荣誉称号。各类别评选范围和数额如下:
1.东北大学先进团学组织10个:各基层团委、团工委;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
2.东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30个:各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职工团支部;
3.东北大学先进学生社团10个:在东北大学注册的学生社团组织;
4.东北大学青年文明号10个:基层学术组织、机关科室、先进班组等。
三、评选条件
(一)东北大学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参评五四奖章的个人,应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信仰,积极投身学校建设,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广大青年政治进步和建功成才的楷模。各类别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东北大学十佳本科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多次获得奖学金,并至少获得一次命名奖学金;
(2)至少获得过一次东北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或“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等称号;
(3)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强自立、创新创业、学术科研等方面有典型事迹或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2.东北大学十佳研究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并至少获得过一次命名奖学金;
(2)在所学专业的科研领域有突出表现;
(3)在创新创业、学术科研、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强自立等方面有典型事迹或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3.东北大学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条件
(1)2016年年终考核在良好或称职以上;
(2)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专职教师需在教学、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干部、职工需在管理、服务方面有突出贡献;
(3)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4.东北大学优秀团学干部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2016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学生);
(2)2016年年终考核良好或称职以上(教师);
(3)具有敬业奉献和开拓创新精神,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工作中业务熟练,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在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二)东北大学五四奖状评选条件
参评五四奖状的集体,集体成员应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信仰;集体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健全有效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有较强的凝聚力,工作扎实,富有创造性,为学校建设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做出积极贡献。各类别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东北大学先进团学组织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过硬,坚持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体中无任何成员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2)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生活丰富,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
(3)围绕东北大学党、团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色突出,成绩显著。
2.东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委员会健全,工作职责明确,规章制度完善,基础团务工作扎实;
(2)团员学风正,素质高,积极参与各项团学工作和活动,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或示范团支部、活力团支部称号;
(3)团支部委员表率作用突出,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创造性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和荣誉奖励;
(4)充分发挥团支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在2016年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评选中获得两次院优及以上成绩,且有一次校级优秀。
3.东北大学先进学生社团评选条件
(1)社团成立一年以上,且完成本学期注册;
(2)社团组织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有效;
(3)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大学生素质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2016年社团内部活动达到3次以上,组织或承办过校级活动的优先考虑;
(4)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活动并获奖的社团优先考虑。
 
4.东北大学青年文明号评选条件
(1)由三名以上(含三名)40周岁以下的东北大学青年教职工组成;
(2)基层学术组织要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机关科室、先进班组要在管理、服务、学校建设方面发挥主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3)集体主要负责人2016年工作考核在良好或称职以上,集体中无任何成员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4)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1.候选人及候选集体推报阶段(2017年3月13日至3月24日)
各基层团委、团工委要在本人或集体自荐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进行选拔,经所属党委同意,推荐二至三名候选人、候选集体参选,3月24日前将推荐申报的有关材料报送评选工作办公室。
2.确定候选人、候选集体阶段(2017年3月24日至3月27日)
评选工作办公室对所有候选人、候选集体推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委会将对推报材料进行审核(推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取消参评资格),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
3.评选阶段(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召开东北大学五四奖章、五四奖状评选委员会全体会议,由评委会成员对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申报材料进行集体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评选结果并提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确认。其中,东北大学先进学生社团的评选需要参加答辩。
在评选期间设立公开评议电话(83687350),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如遇异议,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委会。
4.公示阶段(2017年4月1日至4月3日)
将评选结果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全校公示3天,公示期满,经确认无异议后,正式产生东北大学五四奖章、五四奖状获得者。
5.宣传表彰阶段(2017年4月3日至5月4日)
东北大学党委和东北大学共同命名表彰东北大学五四奖章、五四奖状获得者,并通过校报、校电视台、校园网、先锋网、新媒体等校园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个人和集体上报的参评五四奖章、五四奖状申报材料与《XX学院(部门)2017年五四奖章、五四奖状推报汇总表》请见附件,上交时间请以对口的辅导员或相关部门老师通知为准。
(一)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材料

1.申报人需填写登记表,要求打印,一式二份。
2.申报人需上报简要事迹材料一份。简要事迹材料500字(小三,仿宋,单倍行距),说明申报人自然情况、主要事迹、获奖情况。
3.学生申报人需以“青春”“奋斗”“成才”为主题,撰写一篇个人奋斗成才的详细事迹,题目自拟。事迹要记录自己青春奋斗的心路历程和成长经历,要突出自己在学习、工作、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和闪光点,分享自己成长经历中的收获和感悟。文章结构包括两部分:(1)题记。200字左右。即事迹的点睛之笔,将自己感悟最深的体会用精炼、生动、励志的语句表达。(2)事迹。第三人称撰写。内容真实,可读性强,故事性强,充满真情实感,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1500字以内(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4.教工申报人需以“爱岗”“敬业”“奉献”为主题,撰写一篇爱岗敬业、育人成才的动人故事,题目自拟。事迹要记录自己在教书育人岗位上的心路历程和难忘经历,要突出自己在教学科研、学术研究、管理服务、学生指导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和闪光点,分享自身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收获和感悟。文章结构包括两部分:(1)题记。200字左右。即事迹的点睛之笔,将自己感悟最深的体会用精炼、生动、励志的语句表达;(2)事迹。第三人称撰写。内容真实,可读性强,故事性强,充满真情实感,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1500字以内(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5.简要事迹和详细事迹需打印稿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6.申报人需上报数码高像素彩色生活照、工作照各三张(备注归属单位和姓名)。
7.申报人需上报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盖章生效)。
(二)五四奖状候选集体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需填写登记表,要求打印,一式二份。
2.申报单位需上报简要事迹材料。简要事迹材料500字(小三,仿宋,单倍行距),说明申报单位组织建设情况、主要事迹、获奖情况等。
3.申报单位需围绕“青春”“使命”“担当”等主题,撰写一篇集体详细事迹,题目自拟。事迹要记录申报单位的先进事迹,要突出申报单位在本职工作、社会活动、业绩成果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和闪光点。文章结构包括两部分:(1)题记。200字左右。即事迹的点睛之笔,用精炼、生动、励志的语句表达;(2)事迹。第三人称撰写。内容真实,可读性强,故事性强,充满真情实感,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2500字以内(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4.简要事迹和详细事迹需打印稿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5.申报单位需上报数码高像素彩色集体生活照、工作照各三张(备注归属单位和部门名称)。
6.申报单位需上报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盖章生效)。

关于开展东北大学2017年五四奖章、五四奖状评选工作的通知

XX学院(部门)2017年“五四奖章、五四奖状”推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