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团市委、市委教科工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评选活动。为了进一步营造学习典型、表彰先进的良好氛围,根据团市委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校团委现面向全校本科生开展2017年“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选拔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东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不含2017级本科生)。
二、奖励名额
全校6名。
三、奖金额度
每人6000元。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积极要求进步,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生活简朴;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每学年综合测评均排在年级前五名,每学年均获得校级学生奖学金;
4.曾被评为东北大学优秀团员(团干部)或优秀学生(干部);
5.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
6.身体健康。
(二)优先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获得英语六级或计算机国家二级证书;
2.被评为省、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3.有科技创新成果;
4.见义勇为或做出突出社会贡献者。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10月23日-10月27日,各分团委开展“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的申报和推荐工作(限推报1人),并将拟推荐人选材料纸质版于10月27日12:00前报至团委组宣部(活动中心211室),申请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neutwzxb@126.com),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上报材料如下:
(1)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2)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一份(1500字);
(3)经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各学年成绩单、班级排名、年级排名一份;
(4)经院团委审核盖章的奖学金、相关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
(5)其他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证明材料;
(6)申请表和事迹材料需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他材料提交纸质版。
3.10月28日—10月31日,我校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评审及校内公示。
联系人:严思迪 联系电话:83687350
共青团东北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