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创新创业学院【资助竞赛申报】关于申报东北大学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竞赛

发布时间:2018-03-13浏览次数:765

各部门:

 

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展示学校人才培养水平和特色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提高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科技竞赛出现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为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经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本年度在竞赛管理办法纳入的竞赛项目之外,继续资助部分其它竞赛项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获得过学校资助的竞赛项目;

2.新申请学校资助的需具备如下条件:

(1)竞赛规范,组织健全:

①以本科生为主的科技类非商业性国家级竞赛;

②有建全的组织结构(组委会、评委会等)、竞赛章程、评审细则等;

③有20所以上高校并有与我校相同层次的高校参加;

④在全国层面上已成功举办三届以上。

(2)申请部门所需具备的条件:

①配备有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并对竞赛工作有热情肯奉献的指导教师;

②具备满足参赛作品的设计、制作、调试等所需实验条件;

③拥有满足参赛作品设计、制作等所需的基本费用。

3.优先考虑的条件:

(1)往年资助过且组织情况良好的竞赛项目;

(2)我校专业教师担任竞赛组委会或评委会成员的竞赛;

(3)交叉学科综合类竞赛;

(4)学院认可且有良好的制度保障,如培训计划、体制机制完善,指导教师考核奖励、学生评奖评优认可等。

二、资助范围及经费使用要求

1.本年度资助项目总数量计划为20项,择优资助;

2.每项竞赛每年资助金额上限不超过5000元,实报实销。如费用不足自行解决;对于竞赛组委会已提供报名费、差旅费、奖金奖励的竞赛项目,学校不再资助经费;

3.经费使用范围仅限报名费、竞赛差旅费(交通、住宿),本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学校计划财经处相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政策

1.获奖学生不享受《东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中奖励政策,年度评奖评优按所在学院规定执行;

2.指导教师日常指导、竞赛指导等工作量及费用由申请部门负责落实。

四、资助竞赛项目遴选程序

1.申报时间:3月8日至3月20日。

2.申报程序:

(1)满足申报条件中一、二任意一条的竞赛项目均需要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认真填写表格内容;

(2)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报所在部门(学院)初步审核,并由部门(学院)主管领导(院长)审核签章;

(3)3月19日(周一)17:00下班前由竞赛指导教师将有部门批准同意意见的申请表交至创新创业学院竞赛部(科学馆208房间)。同时提供竞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竞赛章程、通知、评审细则、我校参赛情况等材料)。

3.竞赛项目遴选

(1)创新创业学院将邀请专家依据竞赛的申报条件对申报资助的竞赛项目进行筛选排序;

(2)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给出最终资助竞赛项目名单,报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公示

遴选结果拟定于3月26日在东大创新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执行。

五、资助竞赛项目管理

1.竞赛项目方案提交

竞赛负责教师在竞赛项目获得批准后一周内,须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2份相关材料:本年度全国竞赛通知、校内竞赛组织方案(含具体的时间进度安排、培训方案、参赛学生名单等)。

2.竞赛项目过程管理

(1)竞赛项目实施采取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制,参赛学生需在竞赛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保质保量的完成竞赛准备工作;

(2)赛前借款。参加全国决赛前两周,由竞赛指导教师持竞赛通知、参赛学生名单、差旅预算等相关差旅借款材料到创新创业学院办理借款事宜;

(3)赛后报账。负责教师须在竞赛结束两周内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竞赛新闻、图片、竞赛总结、参赛获奖数据信息等相关材料,凭齐全的以上资料进行财务结算。

3.竞赛项目中止

(1)竞赛最终参赛学生名单不能达到本科生为主体(本科生数量占总参赛人数的60%以上),创新创业学院有权对其进行中止;

(2)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进度慢、作品质量达不到要求等不良效果的竞赛项目,创新创业学院有权对其进行中止;

(3)竞赛结束之前指导教师中途退出,项目即中止。

六、其它

如有不明事宜可与创新创业学院竞赛部联系。

联系人:王世远  王聪

联系电话:024-83690111

 

附件:《东北大学2018年学生科技竞赛项目学校资助申请表》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