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类博士考核与拟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04浏览次数:91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类博士考核与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东北大学研究生院《东北大学2018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和
考核制申请相关要求与精神,为保证工程类博士选拨工作的公平与公正,现就综合考核与拟录取工作制定如下细则。
一、考核工作组织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的综合考核工作接受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
2.学院的综合考核与录取在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领导下进行,考核与录取工作中的监督及违规违纪受理、调查与处理建议由监察小组负责。
3.违规违纪投诉受理地点:知行楼425,电话:83691589。受理时段为考核期间的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其它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二、综合考核内容
对符合申报条件、外语合格者,学院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有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三部分,每部分考核内容满分为100分,各部分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
1.专业知识部分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科目为:材料先进成型技术(不指定参考书)。
2.科研能力采取已有学术成果评价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综合素质以面试方式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工程素质、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
三、时间安排
综合考核时间:2018年6月8日8:00开始,地点:RAL301。
四、拟录取规则
综合考核通过,外国语考核达到学校要求,导师同意,为合格考生。拟录取在合格考生内进行,按考生的综合素质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有放弃资格的按成绩递补,额满为止。
考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造假、抄袭的,不予录取。
不明事宜可咨询024-83691987,王老师。
          vic008维多利亚
              二O一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