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008维多利亚科普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1-10浏览次数:993

vic008维多利亚科普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建设“新材料改变世界”科普基地,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更广泛地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的活动,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人才培养和社会生活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普服务宗旨是以科普基地为依托,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向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科普宣传材料学科在住房、交通、人民生命健康、国家国防科技等各个领域不可替代的价值与作用。引导青少年对材料事业产生兴趣,立志参与国家重大工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家现代化建设等重大需求,为发展我国的材料事业贡献力量。

第三条 “新材料改变世界”科普教育基地主要依托vic008维多利亚公共实验平台、RAL国家重点实验室、EPM教育部重点实验室、ATM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等构建,面向广大青少年及社会公众开放,推进科普教育活动、科研和创新的深入融合。

二、科普教育活动开展形式

第四条 科普基地服务坚持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以满足中小学生对新材料、新知识等学习需要为目的,通过开展科普报告、参观实验室、观看科学实验、动手实践等方式将科普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第五条 提升科普基地活动的综合层次,定期开展以“科普节”“科普夏令营”为代表的系列科普活动,并不断更新增加创新科普教育项目,定期更新科普宣传内容。

第六条 开展科学文明健康的科普活动,杜绝迷信,崇尚科学,在每年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主题日期间举办大型科普讲座,开展“走进大国金属材料”的参观、交流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参与科普活动。

三、科普教育活动参与人员及经费保障

第七条 学院组织部分专业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离退休教师和学生志愿者组成相对固定的工作队伍,负责科普基地的运营管理和活动开展。

第八条 把科普教育工作列入学院议事日程,落实科普教育活动经费。每年由学院的自筹经费出资两万元用于支持学院科普基地的建设,举办科普教育活动。

第九条 科普经费主要用于举办科普教育活动的材料费、科普教育活动工作人员酬金以及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表彰。

第十条 学院每年对科普教育活动工作予以评价。对在开展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

四、科普教育活动宣传及总结

第十一条 加大科普教育基地的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展教形式,包括模型、展板、多媒体、数字化、互动体验类展教设备等,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及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并参与到科普活动中来。

第十二条 对所开展的科普活动进行及时的总结,并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等科普教育服务平台发布,使更多的青少年及社会公众可以参与到科普基地的不断建设中来。

五、开放制度

第十三条 科普基地以公益形式免费对外开放,开放方式:

(一)定时开放

由科普基地结合教学实际情况,在每年全国科普日(9月的第三个公休日)、全国科技活动周(5月的第三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530日)固定全天开放。

(二)预约开放

非固定开放时间需要向科普基地提出预约登记,由基地统一安排后接受参观或开展科普活动。预约方式:vic008维多利亚官方网站。

六、科普教育活动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科普基地安全管理参照《vic008维多利亚科普教育基地安全管理与应急预案》执行。

第十五条 科普教育活动安全管理参照《vic008维多利亚科普教育基地安全管理与应急预案》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vic008维多利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vic008维多利亚

                                   20181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