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31浏览次数:24


根据《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大教字〔201746号)、《<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东大教字〔201839号)、《东北大学本科生学科专长类转专业实施细则》(东大教字〔202130号)、《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东大教字〔2023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

2. 定向企业学生、预科转正入学学生、内地新疆西藏班等三类学生属于定向培养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3. 不接收文史类(哲学、教育学、文学、法学)学生转专业申请。

二、基本条件

1. 非定向培养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3. 符合相关专业学习的身体要求。

4. 转专业时无不及格课程。

三、组织机构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军  于海钢

副组长:蔡明晖  黄晓颖

成  员:张德良  丁  桦  李小武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蔡明晖 黄晓颖

成  员:张德良 陈岁元 张宪民 丁  桦 唐正友 赵宪明

乐启炽 李小武 孙本哲 张  林 许存立 孙巍巍

董  磊

三、转出、转入计划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共计335人,不包含预科转正入学学生7人(定向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计划转出人数上限为5%,即转出人数不超过16人;计划转入人数上限为10%,即最大转入人数为33人。

四、转出原则

转出学生的基本条件严格遵照《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大教字〔201746号)和《<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东大教字〔201839号)、《东北大学本科生学科专长类转专业实施细则》(东大教字〔202130号)等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包括学业优秀类、学科专长类和学业困难类三类

考核程序: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系统填报申请,转出和转入学院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审核。

当申请转专业意向学生人数(包括三类学生)小于等于转出专业计划人数时,初审合格后的申请资料全部转入相关学院所属专业。

当申请转专业意向学生人数(包括三类学生)大于转出专业计划人数时,按照学业困难类、学科专长类、学业优秀类顺序进行推荐。申请转出的学业优秀类学生,按照材料类学生的学分绩点排序;申请转出的学科专长类学生,按照学科专长成果累计总分排序,在学科专长成果累计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分绩点高者排序在前。

五、转入原则

对申请转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须符合《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大教字〔201746号)和《<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东大教字〔201839号)、《东北大学本科生学科专长类转专业实施细则》(东大教字〔202130号)等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大类专业以大类排序为准,且无不及格记录。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各专业均接收第二志愿学生。

六、考核方式和程序

1. 学业优秀类

按照《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总平均分绩点位于本专业前20%的学生”。

考核及录取办法:大一学年学习平均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学科专长类

满足《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且“学习成绩位于本专业前30%(指学分绩点排名),无不及格记录,具有学科专长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及以上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论文发表时间以稿件录用通知日期为准;

以第一负责人身份获得授权专利(仅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两类),专利获得时间以专利授权通知书日期为准;

单独或者以团队第一负责人的身份在省级科技竞赛获一等奖,省级以上科技竞赛获二等奖;

提供特殊专长证明证实转入其它专业后能进一步发挥自身特长。

考核及录取办法:由各专业组成面试考核小组,考察学科专长类学生的综合素养、相关专业知识构成及专业特长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考核合格后,按照录取顺序择优录取。面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学业困难类

要求存在的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影响转入专业的学习和工作。

考核及录取办法:符合上述条件者,由各专业和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共同审核研究决定。

对于申请转入的学生,录取顺序按照学业优秀类、学科专长类、学业困难类顺序进行,第一志愿优先。

凡转入vic008维多利亚某专业的学生,必须补修转入专业所有学位课。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学生转专业后,一年级课程成绩按新专业培养计划认定,认定后会引起绩点变化。

七、转专业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202472924时前

任课教师完成课程成绩录入。

2024819

教务系统导出2023级材料类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学生的绩点、排名、排名比例,以此为准审核报名资格。

20248110-17

转专业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线上报名(参见转专业操作手册),报名结果以系统提交结果为准,学生请保留提交结果截图以备查。学生请妥善保存一网通办账号密码,保存最终填报志愿结果截图以备查。

2024828-14

学院完成转出资格审核,并在系统导入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排名比例。

20248214-8617

转入学生资格初审(第一和第二志愿学生全部审核),将未通过审核的学生申请退回。

组织转入学生面试考核(第一、第二志愿学生均需面试),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并上报教务处。

根据学校公布第一志愿录取情况,确定是否录取第二志愿学生。

20248712

填写《2023级学生转专业录取情况汇总表》上报教务处。



咨询电话:024-83671991  联系人:许存立(QQ3494675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

4